常見問題不能取代律師。 它可能會幫助您在做出決定之前對應該了解的事項有一個概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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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的理由或原因
在法律上,一個人只有一個理由可以申請離婚,婚姻已經無可挽回地破裂。 香港不承認無過失離婚,這意味著您必須提供離婚申請的理由。
簡言之,家事法院將接受以下一項或多項理由作為證據:
- 通姦
- 行為不合理地惡劣
- 分居並同意離婚(1年)
- 未經同意離婚(2年)的分居
- 遺棄一年
分居,即 3 或 4 是常用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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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通姦」和「不良行為」理由的解釋
- 通姦:配偶有通姦行為,您無法忍受與配偶同住;
- 不良行為:配偶的行為方式使您無法合理地期望與您的配偶住在一起; 通常它是一系列不當行為或無法容忍的行為。 這可能包括酒精成癮、賭博成癮、忽視家庭福祉、無法維持家庭經濟、對配偶施暴、與異性發生婚外情等例子。 然而,一次嚴重的不當行為就足夠了,例如對配偶造成嚴重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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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律師在贍養費方面的作用
- 計算出支付金額
- 安排付款並在家長不付款時採取行動
- 解決有關親子關係的分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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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要分居。 如果我的配偶拒絕怎麼辦?
您可能會合法分居。
要獲得合法分居,您需要填寫分居申請並將其發送給法院。 這需要費用,因此大多數人會透過簽署律師準備的分居協議來同意分居。
只有當您的配偶拒絕時才需要合法分居。 它允許您分居,而不需要離婚。
若有以下情況,您可能需要合法分居:
- 你有宗教原因反對離婚
- 你們結婚不到一年
- 如果你想結束婚姻,你需要時間和空間來解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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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任大律師 (barrister)
有時,案件可能需要當事人指定一名大律師來處理案件。
當事人可以向其律師尋求專業意見:
- 他是否應進一步委任大律師
- 大律師可能的費用
- 當案件的事實或法律變得複雜時,這可能是必要的。
大律師/律師的法律費用差異很大。 相關因素有:
- 大律師/律師的資歷以及
- 案件的難度。
- 資深大律師(簡稱 SC)可能需要 100 萬元的 專業費用。 這就是所謂的「簡短」。 資深大律師無疑非常昂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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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申請還是單獨申請?
與您的丈夫或妻子共同申請
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,你們可以聯合申請離婚。
向法庭提交文件是開始離婚的唯一途徑。 您無法在線或郵寄申請。
自行申請離婚
若符合以下任一情況,請單獨提出申請(透過請願書的方式):
- 你的丈夫或妻子不同意你應該離婚
- 您認為您的丈夫或妻子不會配合或回應法院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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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調解
有些人發現調解比上法庭更快、壓力更小、費用也更低,而且在許多情況下,法院會希望您在尋求法院對孩子的問題做出決定之前認真考慮調解。 所謂孩子問題,是指兒童的扶養和監護問題。
如果您想在法庭外和解,離婚調解可能是個不錯的選擇。 調解通常是一個更快的過程,因為沒有開庭日期的等待期,也沒有冗長的訴訟過程。 調解對於關係良好並願意坐下來一起討論問題的夫妻來說非常有用。
中立的第三方將充當調解人(他們不需要是律師),他們可以幫助指導您按照自己的條件達成和解協議。 調解員不能提供法律建議,也不會像法官一樣做出任何最終決定。 這部分取決於你和你的配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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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離婚前是否有最短結婚期限?
有的。
一般法律要求是,只有結婚滿一年才能申請離婚。 如果婚姻還沒有超過一年,可以考慮分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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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達離婚令之前必須滿足什麼法院的要求?
家事法庭必須確信請願書已送達被告。 送達是指將訴訟程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做出回應。
法定代理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向法院證明:
- 表示答辯人已填寫表格 4 並將其交回給書記官長,或
- 請送達職員提交一份確認書作為服務的證據。
家事法院將:
- 就審判的日期、地點和時間作出指示,
- 並通知我們和法律訴訟中的其他方,例如被申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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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達被告離婚申請書
家事法庭必須確信離婚申請書已送達被告。 送達是指將訴訟程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做出回應。 向配偶送達離婚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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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程序何時最終完成?
離婚令分兩個階段。
- 第一階段:法院先下達判決書。 nisi 法令是「臨時」命令。
- 第二階段:取得最終離婚令,法律上稱為「絕對判決」。
代理律師應在判決生效後 6 週後向法院提出申請。
他們將向法院發送一份填妥的「申請將 Nisi 法令設為絕對(Absolute)的通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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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的實用建議
不要爭吵,嘗試達成一致。
離婚申請通常是確定且已知的。 很少有人在法庭上抗拒離婚令。 如果一個人不想讓配偶感到驚訝,那麼談話是首選的方法。 各方在提出請願書之前可以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,從而使事情變得可預見。
如果案件有孩子,並且申請雙方都希望盡快完成程序,則應盡力與配偶就孩子的安排(即孩子的監護權、探視權和贍養費)達成協議。
如果您希望快速完成整個過程,您應該盡力與您的配偶就孩子的安排達成協議。 安排主要涉及:監護、探視、贍養和日常照顧或撫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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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時需要提供的資訊
您需要在請願書中包含某些資訊。
- 您和您配偶的姓名和地址
- 您正式結婚的日期和地點
- 您的結婚證書:原件或經過認證的副本
- 您結婚地點的地址
- 任何未成年子女的信息
- 離婚原因
- 詳細說明您希望如何處理財產分割、子女監護權、配偶贍養費、子女扶養費等。
如果您的申請中的任何資訊不正確或缺失,您的離婚文件可能不會被法院接受,您需要使用正確的資訊重新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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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和/或我的孩子遭受配偶的家庭暴力,我該如何申請限制令?
根據《家庭及同居關係條例》,以下類別的人士屬於禁制令的適用範圍:
- 配偶或前配偶;
- 同居者或前同居者((不論同性或異性)以親密關係作為夫妻共同生活);
- 受害人的子女或與受害人同住的子女;
根據該條例,合資格人士可向地區法院或原訟法庭申請強制令,其中:
- 禁止犯罪者對申請人或與申請人同住的兒童使用暴力; 或者
- 將犯罪者排除在婚姻/共同住宅、婚姻/共同住宅的特定部分或特定區域之外,無論該財產的所有權如何。
如果禁令附有逮捕權,您再次受到犯罪者的虐待和威脅,警察可以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您。
禁令的最長期限為 24 個月。 當法庭認為適當時,該命令可以延期一次。
為什麼您需要律師的協助?
有些人認為離婚是一個簡單的過程,不需要律師的幫助。 我們的經驗證明情況並非總是如此。 離婚通常會對一方或雙方造成重大的財務影響。 這對於收入和資產方面財務狀況較弱的配偶來說至關重要。